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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三方艾灸馆废气检测单位

  • 发布日期:2019-09-28 00:16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广东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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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利用民用住宅或者沿街房等开设艾灸馆,每日燃烧艾草的味道直接排放到窗外,周围住户均受到烟味的侵扰,近期接到很多信访投诉,不知怎样处理,查阅资料建设项目中未有明确分类,未找到合适的排放标准和执法依据。想请问一下,开设艾灸馆是否需要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是否跟餐饮业一样有禁止条件?在日常执法的过程中是否可以使用大气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其次请问对其排放至空气中的烟气是否符合排放标准和排放高度的要求?

一、关于艾灸馆是否需要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的问题,艾灸,中医针灸疗法中的灸法,是用艾叶制成的艾灸材料产生的艾热刺激体表穴位或特定部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养生保健服务类,行业代码8053,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8年4月28日修正)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目前艾灸馆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建议可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对此类建设项目提出环评类别建议后,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二、关于是否跟餐饮业一样有禁止条件的问题,艾灸馆目前无生态环境保护禁止条件。

三、关于在日常执法的过程中是否可以使用大气法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的问题,《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百二十条中针对的是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不包含艾灸养生保健服务。

四、关于艾灸馆排放至空气中的烟气是否符合排放标准和排放高度要求的问题,《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的定义为“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因此艾灸馆艾草气味污染物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根据GB14554-93的规定,如果艾灸馆没有排气筒或者排气筒高度低于15米,则属于无组织排放源,需要符合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即标准中的表1);如果排气筒高度高于等于15米,既需要符合厂界标准值,同时需要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既标准中的表2)。

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专业从事:环境检测、环境现状监测(环评)、自主验收监测,水质检测、海水监测、生活饮用水检测、二次供水检测,土壤检测、场地污染源监测、场地调查、土质分析;电磁辐射检测、电离辐射检测、基站监测、工频电磁场监测;大气监测、环境空气检测、室内空气检测;三废检测、排污许可证环境监测、废水废气噪声油烟检测;油气回收;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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