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条件人才准入,满足条件直接入户。二是两个五年直接入户。三是企业自评入户。
一、十二类人才可直接入户东莞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以上职称)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证书)
3、具备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工技能证书三级)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li;(全日制本科)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社工)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li、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li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中级工技能证书+三年养老保险;非全日制本科+三年养老保险;全日制大专+三年养老保险)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li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省内职校、技校+中级工技能证书+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留学人员)
10、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三个纳税年度+工资交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一年以上+5人以上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的法人代表)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二、两个五年入户
“两个五年” 解释:东莞居住证有效期累计满60个月, 东莞社保累计满60个月。
三、企业可推荐员工入户
东莞出t了《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企业可以推荐员工入户。但是有限制条件:
怎样的企业可以推荐员工入户: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3、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4、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5、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
6、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镇街重点发展企业。
怎样的员工可以入户:
资格条件。参评企业员工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
1、近24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元。
2、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3、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4、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5、近5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
6、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