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父(母)分居两地的18周岁以下子女,均可申请投靠父(母)入户。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父母提交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可不用提供);
3.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或母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文书,父母离婚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如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及相应的生效证明书;
4.迁入莞城或迁入商品房的需提供房屋证明及入户人与房主关系证明;
5入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A4纸复印件)、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zheng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和《入户申请调茶登记表》,按规定时限逐级审定,市外迁入本市及市内迁入莞城、虎门镇街的户口迁移由市公安局核准,最长不超过2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经市公安局批准同意办理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申请人凭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第二联)、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zheng厅领取户口准迁证。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zheng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东莞户口落户新政策
逐步吸纳在莞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东莞
外来人口占比超过80%的东莞,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牵动着大多数人的心。昨日,《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莞版户籍制度改革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逐步吸纳“两个五年”人群入户。在解决户口迁移重点问题方面,逐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以及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
东莞允许大专以上(含大专)学li毕业生以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直接申请落户,并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这一改革内容也是广州和深圳两市没有的。
落户条件要求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12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且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的: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li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li/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li的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受理部门: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不属于上述12类准入人才的其他人才。按照《东莞市积分制人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从上可以看出,只要父母落户东莞了,子女落户东莞就不是什么大的问题,所以大家完全不必担心,所以大家完全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