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通过条件准入的申请人可当场直接领取人才入户卡,而采取积分入户则最快只需17天。在办理迁户手续时,以往被多方诟病的社区居委会审批环节也将被取消。
人才入户途径将统一为申请积分制和条件准入两类,申请时只须符合三个入户基本条件,即:在莞经商或就业、符合计生政策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
记者昨日查阅《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看到,条件准入类入户将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即来即办”受理核准,依托网络平台对接信息端口,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当场审核查验,查验符合条件要求的当场核发《人才入户卡》。积分制入户的审核时间则从原来近60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环节。公示环节由原来的各镇街通过网络、报纸公示调整为由新莞人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实行动态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人才入户卡》。
拿到入户卡的新莞人可在6个月内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提出户籍迁入申请,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自有产权居所单独立户;无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型社区。办理迁户手续时,取消社区居委会开具统一迁入证明的环节,改为由公安部门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报辖区社区居委会备案。
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沛雄提醒申请者,公安机关若发现提供虚假明材料的,会立即通报人力资源和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取消其入户资格。对获得入户资格并已办理迁户手续的,将责令其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地。